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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公司常用的四招加钱方法解析给大家

        该委员会表示,近收到了近100起有关搬迁的投诉。大多数消费者在接受搬家服务时,都会通过电话口头约定搬家的时间、价格等,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,而且搬家公司在收取费用后也不开具发票或收据,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,维权困难。通过大数据分析,搬家公司存在以下四个“陷阱”:
        一个是起拍价。天津搬家公司收集“车费”,有些会通过盒一层以减少汽车的大小,这样一辆车可以加载下的事情需要两辆车和另一辆车可以加载,故意隐瞒一些车辆和其他法规的限制,从而变相的标记。有些搬家公司由于人手不足等原因将业务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,而其他搬家公司会采取这个起价,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。
第二,层层转包。此外,“一辆车变成两辆车”的现象也很常见。
        为避免遭遇搬家“陷阱”,深圳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,要选择正规的搬家公司,切忌一味追求低价,签订协议保留相关证据。部分工作人员在搬家的过程中会把“搬东西”变成“乱扔东西”,家具和电器损坏是很常见的现象,甚至会在商店行窃。
        第三,野蛮装卸。天津搬家公司表示,该公司进行了“恶意欺诈”,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并要求退还额外的服务费。搬家公司一般按照汽车充电几百元不等,但搬家公司的一部分将在消费者价格要求“低价牌”时,现场是“楼费”“拆卸费”“超重费”“辛苦费”等理由要求标记。搬家当天,但是现场来了两辆面包车,对方说因为限制所以换成了皮卡,而且1800多元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第四,没有合同,就没有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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